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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02-14 15:32: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人大办

201229在宁波市鄞州区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华志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着力深化服务举措,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检察自身建设,为保障、促进现代化和谐鄞州建设和实现我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增强大局意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中的责任与使命,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增强主动性和创新性,自觉服务区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区、创优率先”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着力营造良好司法和治安环境。

完善服务措施,促进和谐发展。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根据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确定服务重点,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三大行动纲领”战略,调研制定检察工作服务“行动纲领”十条意见,确保打击严重经济犯罪不影响社会稳定,查办职务犯罪不影响经济建设,开展诉讼监督不影响司法权威,努力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环境;根据区委《关于实施幸福民生40条的决定》,制定出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意见》,提出检察工作亲民、安民、护民、惠民等六大措施,更好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紧紧围绕区委深入推进“四大优化升级”、打造建设“三城三区”的总体要求,以主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妥善处理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切入点,加强对办案法律政策界限问题、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制订服务我区“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工作意见,通过延伸职能、明确重点、专项工作、专案办理等方式,强化对妨碍发展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监督,确保办案法律、政治、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依法打击犯罪,坚决维护稳定。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思想,积极参与“平安鄞州”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密切协同公安、法院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做好以确保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安全为重点的维稳工作。五年来,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65341033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0311170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1999698人,提起公诉655910771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重特大案犯474人,确保了社会治安稳定。突出打击的针对性,认真组织参与打黑除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整治“两抢一盗”、“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行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共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43210人、起诉217348人,批捕“两抢一盗”犯罪26744316人、起诉26554477人,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生产生活资料等“四黑四害”犯罪6084人、起诉76149。协同公安机关严肃查处不良商户大量贩运病死猪肉一案,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起诉张双等4名犯罪嫌疑人,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注重惩防结合,营造廉洁政务环境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和区委的工作要求,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方针,在坚决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

突出办案重点,确保办案质量。严肃查办商业贿赂、工程建设等领域损害民生民利、危害公平正义、破坏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大要案,积极查处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案件,深挖职务犯罪窝串案。五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30134人,其中区管领导干部1717人,垂直管理部门领导干部44人,行贿犯罪1919人,标准农田工程建设领域、城市建设投资领域、供电系统、教育系统等贿赂串案5252人,区文体局原局长包坚军、区安监局原局长王德华、区供电局原局长金再军、区规划局原局长胡志山、区交通局原副局长周志杰等均因受贿犯罪被查处,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坚持依法办案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安全防范等侦查规范,强化内外监督制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所诉案件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3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反渎精品案件,并在去年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第七次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会议上作了专题经验发言。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干部相统一,通过调查核实,为受错告、诬告的干部正名10人,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并对办案中发现的国税局干部柴信德同志拒贿却礼、干净干事的先进事迹,及时报请区纪委宣传表彰,以弘扬正气,促进廉政勤政。

明确职责定位,加大预防力度。坚持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省、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指导、监督作用,依法推进国家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合预防工作机制。五年来,共向社会提供预防咨询630余件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00余次,开展预防调查120余次,在教育、农林、城建、供电等系统召开预防宣传座谈会、法制讲座160余次,召开大型案件剖析会5次。紧紧围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热点开展专项预防。主动跟进重大投资项目110多个,围绕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资源配置等重点环节,提出预防建议60余件;联合有关部门制订出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的意见》,强化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预防工作。高度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工作,调研形成的《20092010年度我区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得到原区委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被区委办以文件形式转发至各镇乡、街道和机关各部门。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要求,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该立未立案件5456人,监督公安机关不该立而立案件2028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案件74147人,不批准逮捕337642人,其中无罪不捕35113人,不起诉116130人,增捕88人,追诉漏犯74人、漏罪138项,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82份,通过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并获法院改判支持7件,确保有罪依法追究,无罪依法保护。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组织开展保外就医、看守所械具和禁闭使用情况等专项检察活动,规范监管事故调查和检察工作程序,立案查处看守所民警受贿案11人,查处协警违法案件33人,监督纠正监管场所刑罚执行不当、社区矫正违法64人次,提出安全防范意见、建议260次,帮助教育被监管人员3490人次,先后获评浙江省社区矫正“环沪护城河”工程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坚持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为抓手,深入探索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加强国有资产保护,增强抗诉的权威和公信力。受理不服法院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9件,立案审查95件,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并被上级检察院采纳35件,经抗诉和通过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法院以改判、调解等方式改变原裁判结果22件。认真落实民行调处工作制度,对群体性诉讼、社会热点、邻里之间一般侵权纠纷等案件,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实行检调对接,着力化解矛盾,所办理的2起民事申诉案件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优秀”民行申诉调处案件,民事行政检察科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对当事人不服正确裁判的上访案件,耐心细致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

四、立足检察职能,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牢牢把握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检察环节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管理创新。以开展“涉检信访攻坚年”、“信访积案化解年”等活动为载体,加强涉检信访排查、分析和研判,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47件次,办结涉检信访积案15件,其中认定无理访1件,息访13件,控告申诉接待窗口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积极参与全区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制订《关于加强和创新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的意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完善同有关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建立健全外来犯罪人员“同城待遇”、轻微刑事犯罪和解及不捕不诉案件法律监督说理等工作机制,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工作建议60余件,被采纳40余件,适用轻微犯罪刑事和解制度作出不起诉决定9498人,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深化“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试行在校学生轻微犯罪宽缓处理、前科消除和未成年人犯罪暂缓起诉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为未成年犯量身定制帮教措施,积极实施法律援助1516人,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通过教育、挽救,共促成20余人按时完成学业、考上大学或顺利走向社会,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强化内外监督制约,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加强检务督察。强化内部办案督查,抽查复核批捕、起诉等各类案件1633件,其中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547件,按照中央政法委员会的部署开展案件专项评查145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纠正;认真开展廉效风险管理工作,初步形成覆盖全院各科室和所有岗位的廉效风险防范工作网络,并强化对查办职务犯罪活动、执法办案其他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督,促进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贯彻《监督法》,增强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的意识,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制度,认真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主席会议作专题工作报告、通报,认真贯彻人大审议意见和政协建议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措施;聘任15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人民监督员,依法接受人民监督员对15起拟撤销行贿等犯罪案件进行监督,促进执法规范。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科技强检为导向,组织建设为基础,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健全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的现代化检务保障体系,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夯实基层基础,改善执法条件。着力推进以科技强检为重点的检务保障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力度,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投入近千万元,全面实施“数字检察”三年工程建设,打造内外纵横相连、对外提供检察信息服务的综合网络应用,更新了一批科技装备,开发优化了数个工作软件,建立了司法信息共享网络、看守所监控联网信息中心等平台,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工作走在全省检察系统前列,队伍科技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优化组织机构设置。牢牢把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两院”工作决定和实施意见的精神,深化“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的各项工作,重点解决内设机构偏少等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五年来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法警大队、东钱湖检察室等内设及派出部门6个,规范了职权配置。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主题教育,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组织干警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三思三创”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争创一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绩效对帐工作,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要求、管理和监督,检察干警较好地经受了市场经济和繁重任务的考验,确保了队伍无违纪、办案无错案。同时以高素质、专业化为要求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加大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和人才引进力度,50岁以下干警现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有法律硕士研究生37人,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02个班次、业务竞赛活动51人次,因表现突出获上级检察院表彰36人次,选调全国优秀公诉人等检察人才10人,招录年轻干警33人,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队伍专业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各位代表,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五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得到了较好较快的发展,共获得国家级、省级集体荣誉16项。被中央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三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员会评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2008年省检察院实行规范化建设分类考评以来取得“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三连冠,并被确定为“全省规范化建设示范院”,院领导班子先后三次被区委评优获奖。上述成绩和荣誉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和各位代表的依法监督、区政府及各镇乡、街道、部门的大力支持、区政协和各位委员的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离群众要求还有差距;二是业务工作开展不平衡,诉讼监督力度还需增强,查办职务犯罪能力尚需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化解社会矛盾能力有待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自身执法活动监督有待加强;四是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予以解决。

 

201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我区努力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着力打造质量新鄞州的关键一年,任务重、要求高。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面对新的形势,201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和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为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工作目标是: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步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一、围绕主题主线,提高服务水平。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明确服务重点,健全服务体系。围绕我区“科学发展、创新创优、跨越率先”的要求和发展质量提升、建设质量提升、文化质量提升、生活质量提升、生态质量提升“五大战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的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立健全检调对接、检察环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舆情应对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积极参加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努力提高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惩防并举,深化反腐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统筹推进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查处和预防腐败合力。密切关注职务犯罪新动向、新变化,突出查办妨害“十二五”规划实施、损害民生民利、影响基层稳定的案件,以及破坏环境资源、重大责任事故、执法司法不公、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进一步提高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水平,落实同步介入重大生产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调查机制,努力在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规范侦查活动,确保办案安全,提高办案质量。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探索推进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进党校和行政学院工作,进一步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坚持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等作为专项预防的重点,积极配合各共建单位加强对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监督,力求将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三、狠抓执法办案,促进和谐稳定。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积极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严格落实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和防范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突出问题,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更加注重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更加注重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加注重批捕、起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努力增强办案实效。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高度重视、主动适应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刑事诉讼监督、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诉讼监督的手段、措施和程序,确保依法正确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全面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不断完善和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标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三思三创”等主题活动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坚持以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目标,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丰富检察人员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打造“育精英、出精品”工程,进一步提高干警业务素质。不断健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定期联络机制,自觉接受公安、法院的制约和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创新案件管理模式,构建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新机制。稳步推进在重点乡镇、街道设立并运行基层检察室,促进融入基层一线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发挥有效职能作用。继续推进“数字检察”工程建设,全面实现检察工作数字化目标。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区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打造质量新鄞州这个总体要求,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立足本职,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奋力开创鄞州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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