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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调查研究
《调查与视察》(2010年第四期)

2010-10-09 08:38: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人大办

 

关于我区农用电力线路改造的调查与思考

 

 

农用电力线路严重老化,不安全、不可靠,不能很好满足农业排灌、大棚种植、渔业养殖等用电需求,用电安全得不到充分保障,是区人大代表多年反映的问题。在今年的区人代会上,洞桥镇王安友代表、古林镇虞国祥代表分别提出了《关于对农村农用线路进行改造的建议》和《关于加大农用线路改造扶持力度的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列入重点代表建议交由区政府办理。为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我们走访了区供电局、洞桥镇和古林镇,对农用电力线路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  我区农用电力线路现状

我区农用电力设施大多始建于七十年代,产权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由各行政村自行管理。目前,全区共有农用电力线路1930.44公里,用电范围除过去的农业灌溉、机器脱粒季节性用电外,现在还增加了瓜果育苗、渔业养殖等常年性用电。由于农用电力线路使用年久、线细、老化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乏规划、安全隐患多、电能浪费严重等一系列问题,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影响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2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8]134号文件精神,同时根据浙经贸能源[2002]1317号文件明文规定:“乡(镇)、村集体电力资产无偿移交给县(市、区)级供电企业,此次移交范围是供电企业计量计费电表及表前的全部农村集体电力资产。对于计量计费电能表后的永久性排灌线路,由于移交条件尚未成熟,暂不移交。”在我区的农村工业用电、家庭生活用电已经移交给供电企业统一管理后,农用电力线路作为表计后线路,仍由各行政村自行管理。

二、存在问题

由于农网改造未涉及农用电力线路,供电企业对农用电力线路没有能力改造,对不属于电力企业的资产不愿接收,因而造成农用电力线路管理混乱、运行维护困难。在调研中,广大农村代表对改造农用电力线路的要求非常迫切,突出反映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农用电力线路设施陈旧

我区农用电力设施大多数在七十年代建成,经多年使用,设备都已老化,并且线路供电半径大、导线截面小,使用破股线或在一档内多处连接、不同型号导线连接的情况时有发生,随地拖拉的地爬线、拦腰线、破皮线随处可见,电气设备配套不全,缺少保护装置也是普遍现象,对农村安全供电、用电构成了严重威胁。

(二)农用电力设施被盗损现象普遍

由于农用电力线路远离村庄,又比较分散,低压配电设施点多、线长、面广,线路设备遍布每个角落,一些不法分子受金钱利益的驱动,使得盗窃电能、盗割电线、盗窃变电设备等现象经常发生。各镇乡每年遭受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不计其数,被盗损现象非常普遍。

(三)农用电力线路管理维护困难

农电体制改革后,取消了各镇乡行政村配备的专职电工,农村用电和村电工由供电企业统一管理,而供电企业只能按照产权归属的原则解决设备维护费用问题。农用电力线路产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旦出现电力设施被盗或损坏现象,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行政村来说,可以自我出资聘请专职电工进行维修或改造;而对于那些经济条件较差,集体收入有限的行政村不管用那种方法,实施都非常困难。而且由于管理不当、线路老化等原因,电能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加重了村级集体经济负担。比如古林镇蜃蛟村在向农户收取电费后,村集体经济仍要每年负担农用电费20多万元。

(四)农用电力线路安全管理薄弱

农用电力线路具有点多、面广、季节性强等特点,且用电设施的产权为村级集体所有,操作农业排灌机器人员大多数是没有受过专门培训的农民,缺乏基本的电工知识,安全意识淡薄,只管排灌,不考虑用电线路的安全。绝缘老化、漏电现象严重,这是农用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重大隐患之一。而这部分人员培训工作,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没有精力过问,电力企业无权利也无能力进行管理,造成管理空白,埋下安全隐患。而且农业排灌操作还普遍存在着用电不申请、不办理手续、私拉乱接,并且多年用破皮导线、细线、不架空、电线随地来回拖放、刀开关就地摆放、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现象。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区已发生过多起农用电力线路人员触电伤亡等事故。

(五)农用电力线路不能满足农业多种经营用电需求

随着我区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农业已经逐渐被现代农业所替代,我区多数镇乡的农业生产已经转向规模化种植、专业化养殖、特色化经营发展。作业方式从单一灌溉发展到滴灌、喷灌,从原有单家独户用电动打稻机收割发展到大规模、高效率联合收割机操作,更有机器播种、电热育苗等先进农业作业手段,冷藏保鲜、冷冻储藏等大规模设施农业也日益发展。用电范围除了原来的农业排灌、脱粒用电外,还包括蔬菜、果树、茶、桑、花卉、苗木等农作物种植业用电,各种畜禽产品养殖、海水产品养殖、内陆水产品养殖等养殖业用电等,现有农用电力线路已经不能满足农业多种经营的用电需求。

三、对策及建议

针对农用电力线路现状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目前各级人大代表和农民群众对改造农用电力线路要求很迫切的工作实际,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及建议:

(一)建立组织,加强宣传

区政府要尽快出台改造农用电力线路的政策,成立该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牵头和协调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建议由区农办、农林局、财政局、审计局、供电局等部门组成,像改造农村生活电网一样,对农用电网进行全面改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各行政村加强与村委会和群众代表的沟通,争取理解与支持。要与镇(乡)街道、村签定农用电力设施改造协议,充分发挥镇(乡)街道、村两级组织的作用,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二)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区政府要对全区农用电力线路改造工作重新规划,农用电力分档布线要与我区基本农田改造和标准田建设相配套。建议区政府将农用电力线路改造工作列入明年政府实事工程,今年下半年调研规划,先行试点,从明年开始全区各行政村在三年内分步实施。供电企业对现有农用电力线路设施要进行必要清理,原有线路要根据农业生产用电变化,从满足特色农业发展和农业排灌需要出发,能用则用,不能用的要进行重新布局。改造中要全面拆除废弃的原农用电力线路,消除安全隐患。

(三)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改造计划的组织实施

对农用电力线路进行全面改造,从有利于节约专项资金、节约资源、严格管理出发,建议改造资金由区、镇(乡)街道、村三级筹集和负担,根据镇乡财力情况确定不同的分担比例,对确实有困难的经济贫薄村,在改造任务完成后,由区财政给予专项资金补助。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有利于全区各行政村在农用线路布局中合理规划,精打细算,避免线路越长越好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有利于镇(乡)街道、村负责好改造中所需的政策处理工作,确保改造计划的组织实施。据区供电局测算,现有1930.44公理农用电力线路的全部改造费用预计为1.46亿元(剔除东钱湖),如果进行重新规划布局及优化改造方案,以及挖掘一些潜力后,可以节省一部分改造费用。

(四)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改造后农用电力线路有序运行

区政府要积极做好省电力公司、宁波电业局协调工作,理顺农用电力线路管理体制,督促区供电局尽快接管改造后的农用电网资产,做好运行维护等服务工作。如果在省、市供电部门无法明确的情况下,可以由区政府委托供电企业代管,做到改造一片、移交一片。同时,在农用电力线路保险工作中,区政府要以财政补助的形式继续给予经济上支持(原农用电力线路保险费区政府补助100万元,区供电局承担100万元),确保我区农用电力线路规范安全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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